在各种电视剧中看到,精神障碍患者的婚姻生活艰难,是否他们就不该拥有婚姻呢?答案是否定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心理科副主任医师甘照宇表示,对于精神障碍病人而言,在进行婚姻抉择的时候,需要的不仅是勇气、胆量,更重要的是纵观全局的考量和理智冷静的分析。否则,婚姻不仅无幸福可言,而且只会变成一种负担甚至酿成悲剧。
案例1
借婚姻“冲喜”疗病
通喜(化名)是某村一小暴发户的独子,20岁那年,他考上了当地的师范院校,未料在读师范的第二年就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无故认为邻班一与他素不相识的女同学钟情于他,因此三番五次向对方示爱。结果通喜被怀疑有“精神病”并对其他同学的安全构成威胁而被劝休学。可休学后,通喜的父母并没有送通喜去医院就诊,而是一味听信民间说法,说通喜患的是“花痴”,只要给他娶个老婆就行了,并说这是给他“冲冲喜”……
点评:精神病人发病后,借结婚来“冲喜”疗病,这种荒唐、愚昧的做法似乎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而事实上在21世纪的今天,这样的现象依然不乏其例。它们大多发生在经济相对比较富裕的男病人家庭与经济相对贫穷的女方家庭之间。
让处于发病期的精神障碍病人结婚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危险的、不可取的。这是因为,处于发病期的精神障碍病人,由于受病情的影响,其情绪极度不稳定,其很多思维是病态的、不可理解的,而且是无法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等方式来纠正的,其人际交往、家庭照顾、自我料理等社会功能也因此明显下降。而组建家庭,是一份责任、一种负担,即便是正常人,在适应婚后的生活上均存在一定的困难,更别说是精神障碍病人。
案例2
隐瞒病史骗婚
观达(化名)在读大学三年级的时候不幸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幸亏当时诊疗及时,病情很快便得以控制,并且康复得很好。毕业后找了一份公务员的工作。“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观达谈了女朋友后,向对方隐瞒了既往精神病病史。经过1年的热恋后,最终水到渠成地结为夫妻。
然而婚后不到半年,可能因停药以及婚后感情出现摩擦等缘故,观达的病情毫无预兆地复发了,而且病得一发不可收拾,表现为整天自言自语、语无伦次,内容荒谬、令人费解……最后两人的结局是,妻子以婚前隐瞒病史为由向观达提出了离婚诉讼,并最终胜诉。离婚后不到3个月,观达的病情又一次复发,据说这次病得更重。
点评:精神疾病不同于一些外科疾病,发病一次,治愈后就可以安枕无忧。病期长,易复发是精神疾病的特点,为了预防复发,许多病人在病情控制后还得接受长期的维持治疗。因此,对于这样的一种疾病,想瞒是瞒不了多久的。而且这么一瞒,病人整天生活在诚惶诚恐之中,生怕某一天谎言不攻自破。
另外,为了不用偷偷摸摸地服药,为了消除烙在心灵深处那一个“精神病人”的烙印,病人常常拒绝长期维持治疗,而这种做法无疑对精神障碍患者来说是一种危险甚至致命的行为。